事务所新闻
网站首页
事务所简介
内部管理
业务范围
经典案例
团队展示
事务所新闻
招聘启事
留言板
联系我们
事务所简介
公司简介
资质荣誉
宣传视频
内部管理
党建工作
规章制度
业务范围
民商诉讼
法律顾问
金融证券
刑事辩护
知识产权
房产纠纷
行政案件
事务所新闻
事务所新闻
新法速递
网站首页
>>
事务所新闻
>>
事务所新闻
>>
查看详情
长沙婚姻律师告诉你离婚债务问题
2017-06-29 17:12:29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如果生活中男方给朋友做无息贷款担保,现在朋友失去联系。这样的债务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离婚的话女方需要一起偿还吗
长沙婚姻律师
告诉你离婚债务问题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如果生活中男方给朋友做无息贷款担保,现在朋友失去联系。这样的债务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离婚的话女方需要一起偿还吗?
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为他人提供担保,另外一方是否承担担保责任应根据担保的性质,担保是否为了家庭更好的生活或者是生产经营需要,以及作为另一方的配偶是否对于这份担保是知情的并且是认可的情况来综合分析。而不应该简单的套用婚姻法解释二24条中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该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担保合同一般具有无偿性,担保人从中受利是意外情况,作为债权人应该就担保人从中受益承担举证责任。
担保合同一般是无偿性的,从中受益的例外情形,债权人应该就担保人从中受益承担举证责任。男方的担保行为不属于家事代理,是属于一种个人行为,夫妻在法律有存在独立人格,能够以独立的人格从事与婚姻无关的活动,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两人的个人信用也不能划等号,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夫妻一方为他人提供担保配偶就要提供担保责任,因此妻子不应该对此担保承担责任。
1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湘ICP备18002492号 
 
电话:0731-84587500 0731-84587508(投诉)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一段52号凯乐国际城9栋11楼
技术支持:
智优营家
网站首页
一键拨号
联系我们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