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对于本所人才激励、吸引制定实施办法,为本所造就更多高素质的人才。
一、以各种方式进行人才激励
(一)对于学识、业务表现优异的律师,通过在全所给予表彰、年度评优优先考虑、推荐为司法行政、行业协会先进分子等方式进行激励。
(二)对于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良好,学识、业务水平高的律师,根据其表现分别推荐担任仲裁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职务。
(三)对于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律师,在评职称方面优先推荐。
(四)对于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律师,在业务指派方面优先考虑。
(五)每年度进行年度评比,对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律师,评为本所优秀律师,发给荣誉证书,给予500-1000元的物质奖励,并在报刊、网站发布表彰通告。
二、以各种有效方法吸引优秀人才
(一)每年从通告司法考试的人员中吸纳10-15人担任律师助理,指导其实习,期满表现好的聘为本所执业律师。
(二)鼓励合伙人律师带1-2名律师助理,通过传、帮、带的方式培养新律师。
(三)对于特殊人才,特别是在外语、理论研究等方面有专长的律师,本所采用为其承担年检注册费、发给补助等方式进行吸引。
(四)对于在人才吸引方面表现很好的律师,年度给予1000-2000元物质奖励。
(五)本所建立培训基金,参加培训所需学费、差旅费、住宿费等凭结业或合格证书予以适度的报销。
三、由一名合伙人专门负责本所人才激励、吸引工作,执行合伙人应将本项工作放在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