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5日,曹女士将一面写有“厚德重法、专业敬业”的锦旗送到我所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胡赞兵主任手中,以表示对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湖南省律协副会长、我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薛宏志律师和我所二级合伙人韩将律师的感谢。
时某某在与曹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杨某借一百万元人民币未还,杨某遂将时某某与曹女士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二审法院判决曹女士对一百万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为此,曹女士前往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本所薛宏志、韩将律师在了解案情后,全面搜集证据、调取证人证言,使得本案再审申诉成功,裁定指令二审法院再审本案。再审过程中,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债权人应当承担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明责任,但是我所薛宏志、韩将律师仍精心搜集大量证据,分析银行流水财务动向,检索大量案例,充分证明该笔借款没有用于、也不可能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最终,在曹女士的信任与我所律师的不懈努力下,再审判决曹女士无需对一百万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事后,曹女士携亲朋好友赴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对薛宏志、韩将律师表达诚挚谢意。
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律师工作的认可,也是对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的信任与鼓励。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承“专业敬业”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承办律师介绍:
薛宏志,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执业26年,一级律师,任湖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南省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2009年2月被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司法厅授予第五届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并记三等功; 2011年12月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2012年6月30日被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全省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记一等功。
韩将,男,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本科。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法律功底扎实,擅长办理各类型疑难、重大、复杂的二审、再审案件,具有很强的团队合作组织协调能力。办案时不仅能从法律上找突破口,还能从汇报、沟通、交流中另辟蹊径,更好的为委托人服务。先后在法院、律师事务所、上市公司从事法律工作,期间办理的建设房地产施工合同纠纷疑难、重大、复杂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广受当事人好评。
(通讯员:王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