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的
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规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内员工。
第三条 工作时间规定
1.员工考勤以每日考勤机打卡记录为准。
2.上午上班时间: 8:30~12:00
下午上班时间: 13:30~17:30
午餐时间区域: 12:00~13:30
中午就餐及休息时间,可以在12:00~13:30时间区域内,自由选择就餐时间,如需外出就餐,员工应该轮流就餐,外出就餐时间限定为30分钟,可在休息区自由活动、休息,必须保证办公室有人值班。
第四条 考勤的时间单位
1.本制度所称“一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一个月”为当月的1日至月末。
第五条 考勤计算周期
以月为单位计算,即每月自1日至月末,如遇节假日等,根据工作安排,可提前或推后计算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