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律师告诉你保证金质押的规范 1、保证金出质应契合《公司法》的规则 依据《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则,公司为别人供给担保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则,由董事会或许股东会、股东大会抉择。保证金质押归于担保的方法之一,相同应当恪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则,出质人应向质权人出具公司董事会或许股东会、股东大会赞同担保的抉择。 2、签定书面的保证金质押合同 依据《担保法》第六十四条和《物权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则,以保证金出质担保,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缔结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成立时收效,质权自保证金交存质权人且将保证金专用账户交质权人保管之日起建立。实践中,担保合同常常被简化成事务协议当中的条款,而未能与出质人签定“保证金质押合同”,就出质人、质权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未做出翔实约好,一旦发作纠纷,双方不合很大,质权人将面对举证不能的法令危险。 3、开立保证金专用账户并由质权人保管 出质人应当在质权人贷款银行处开立保证金专用账户,应当为一笔担保债务开立一个专户,吊销保证金时也应与每笔事务相对应,专用账户与被担保债务应当随时坚持一一对应联系。另外,出质人应将保证金交存入该专用账户,交存的保证金,原则上应从其根本账户(结算存款户)划转,质权人不该承受出质人之外的其他途径来历款,在划转保证金时,质权人应要求出质人在转账凭据及相关会计凭据上注明“保证金质押”字样。保证金质押时期,出质人不得运用保证金账户进行收付结算,且应当将保证金专用账户交由贷款银行保管,期限届满,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质权人有权就该笔保证金优先受偿。
长沙公司法律师怎么看商业纠纷案件 现在越来越多的司法人员认识到传统的民事案件和商事案件的区别,公司纠纷案件是典型的商事案件,作为司法机关在审理公司纠纷案件时,应当坚持哪些审判理念,简要介绍如下。 一、严格区分清楚公司内外法律关系,保障交易安全优先的理念。公司作为团体性、营利性组织,决定了公司纠纷案件涉及到公司内部的法律关系和公司对外部的法律关系,其中涉及到公司、股东、债权人、董监高等不同的利益主体。在审理公司内部层面法律关系纠纷案件、不涉及公司外部主体利益时,必须尊重公司内部各相关主体的真实意思表示。对于公司与外部主体的纠纷,应当坚持商法上的外观主义,以保护公司外部主体对公示信息的信赖。在遇到内部法律关系相关主体的利益与外部法律关系相关主体的利益冲突时,应当优先保护外部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以维护交易安全,实现交易的目的。 二、尊重公司自治,司法介入要准确把握尺度。新公司法把公司意思自治原则做了多方面的规定和授权,意思自治是原则,能够通过意思自治解决和决定的事项,一定要尊重公司的意思自治。司法介入实质上是公权力对公司意思自治的否定与干预,公司的纠纷无法通过意思自治的内部治理机构自行解决,公司的秩序受到威胁、相关主体利益严重失衡时,才需要必要的司法介入进行矫正。尊重意思自治就是尊重商人们的理性选择和商业判断,毕竟只有商人们才是市场的主体决策者。 三、准确理解与把握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立法本意,牢固树立鼓励投资的理念。公司法把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不仅仅是先缴与后缴时间上的问题,而是一种制度的改变,其目的在于鼓励投资,这是立法的本意。而不是过于考虑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的利益更多应当是债权人自己通过公示的信息,去决定是否要进行交易。当债权人的利益因为认缴资本未到期,而受到影响时,可以通过破产法等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利,而不是靠实缴资本这种被立法者废弃的方式来维护和保障,过去实缴资本制度下,仍有很多的债权人利益得不到保障,也说明实缴资本与认缴资本对于保障债权人利益没有根本的区别。 上述理念更多要求商事主体在公司设立、运营、增资扩股、兼并重组等事项上,把属于公司自治的事项约定好,遇到问题才有处理的标准,否则,就等于把本来可以自治的事项,全部交给法官去做决断,法官是司法者、不是商人,法官的决断你基本上就不用考虑是否符合商事利益喽。套用一句广告词“我的地盘,我做主。”才是真正好的商人。
联合创业律师所参加省第三届中小企业服务对接会 湖南第三届中小企业服务对接会16日举行 选取百家机构精准服务中小微企 红网长沙6月12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容 通讯员 张泽鹏)湖南省经信委今天透露,湖南省第三届中小企业服务对接会将于6月16日在长沙融程花园酒店举行。 此次对接会由湖南省经信委主办,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猪八戒网、湖南中小企业网承办,现场设服务对接区、服务竞拍区、需求发布区、服务推介区、创新创业服务和信息化服务展示区,会场面积600平方米。期间将发布2017年度湖南省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产品,邀请行业大咖举办“融合·互联助力制造强省”高峰论坛。 为帮助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寻找在“中国制造2025”背景下的转型路径和取得新的竞争优势,主办方在全国范围内征集近500家服务机构,并择优选取100家知名机构与全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者进行精准对接。 湖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对接会是湖南省聚集服务资源最全、可提供服务项目最多、专门面向和服务于中小企业的省级盛会,为解决中小微企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共性问题,推动服务机构与中小微企业精准对接产生了积极作用。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团队参加此次会议
联合创业律师所派出精干力量参与军工涉密培训 为了适应新形式下律师业务拓展的需要,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派出张献、马家文、杨波、陈飚、周静芬等精干力量,赴云南昆明参加为期四天的军工涉密咨询业务培训。
长沙公司法律师业务范围 很多委托人找到长沙公司法律师,但是有一些其实并不知道公司法律师的业务范围是什么,律师也有不同的专业方向,搞清楚之后针对咨询才能有更好的帮助,下面就介绍一些长沙公司法律师的业务范围。 一、先说一说对“公司法”应作广义上的理解。 1、在我国进行经营的主体,除了公司法规定的公司之外,还有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外商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村承包经营户等不同的经营主体,这些主体之中,有的具有法人资格,有的不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公司法专业律师除了作公司法规定的业务之外,一般还包括合伙企业、外商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等业务范围,并非只从事公司法规定公司业务。 2、我们知道,我国的公司法对公司的形式规定了两种,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另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除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之外,还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特殊的情形,如果从出资人来讲就又会分出不同的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法中未再进行分类,实际上又可分为闭合性的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开性的股份有限公司(俗称上市公司)。 二、第二说一下公司设立前的主要工作。因为经营的主体很多,主要还是以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为例进行说明 1、经营主体设立之前需要对设立哪种类型的主体作出决定,设立合伙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独资企业、还是中外合资企业等,不同的经营主体税负不同、出资类型不同(合伙企业可以劳务出资,公司就不行)、管理机构不同,出资人承担的出资人更是大不相同(公司是有限责任,合伙是无限责任,有限合伙除外)。 2、设立公司的话,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都得有出资协议,约定公司总的出资金额,每个股东的出资金额,出资时间,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等内容,有人会说,这些内容可以通过公司的章程进行规定,没有出资协议也可以,理想上是可以的,公司是进行用于经营赚钱的,属于商业行为,靠君子协议无论是昨天还是今天,都非好的做法,古语讲:亲兄弟、明算账。一句话就是要避免纠纷的发生,所以说,出资协议不但要有,而且要有书面的,把和出资设立公司的相关事项都列明,是谁的责任都写清楚,才能对各个出资人有约束力。
长沙婚姻律师:为什么离婚房子不平分 年轻人结婚,女方的家长通常会要求男方必须得拥有一套房子,又或者双方家长出资为新婚夫妻购置一道房产。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房,这都是为了尽可能保障新婚夫妻未来的幸福生活,何况现在生活压力如此巨大。但现实中的许多夫妻却不得不面临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那就是房产分割。近些年国内离婚率节节攀高,婚姻关系一旦走到尽头,夫妻财产分割是必然,而房产作为最核心重要的财产便是首当其冲,很多人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分,其实不然,下面就来说说5种常见的不会平分的房产情况. 一、婚前男方购置的房产且只登记了男方的名字 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情况,如男方婚前全额购置的房产且只登记男方一人的名字,离婚时,房产肯定会作为男方的个人资产与女方无任何关系。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婚前男方购置的房产只付了首付,其贷款在婚后仍无完结的,不管婚后是男方一人还款还是夫妻共同还款,女方都有权分割(注意不是平分),夫妻关系续存期间该房产的增值部分和支付贷款部分财产,因此离婚时,男方若想拥有该房产,应给予女方相应的补偿。 二、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且只登记男方一人名字 年轻人结婚,首套房子为父母出资的情况占绝大部分。那么女方有无权利分割房产,这里也要分几种情况讨论,如果是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房产证且只写了男方的名字,这时,女方是分不到的。但如果是男方父母支付了房产的首付,那么同上一种情况一样,女方有权分割该房产在夫妻关系期间的增值部分和支付贷款部分财产。 三、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了男方或男方亲属的名字 这里要注意,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出资全款买的房子,登记了男方母亲的名字或者男方的名字,即使是婚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所有,女方无权分割。而如果男方父母支付了房子的首付,虽然后面的贷款由夫妻共同承担,但该房产也认定为男方所有。
长沙婚姻律师告诉你离婚债务问题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如果生活中男方给朋友做无息贷款担保,现在朋友失去联系。这样的债务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离婚的话女方需要一起偿还吗? 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为他人提供担保,另外一方是否承担担保责任应根据担保的性质,担保是否为了家庭更好的生活或者是生产经营需要,以及作为另一方的配偶是否对于这份担保是知情的并且是认可的情况来综合分析。而不应该简单的套用婚姻法解释二24条中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该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担保合同一般具有无偿性,担保人从中受利是意外情况,作为债权人应该就担保人从中受益承担举证责任。 担保合同一般是无偿性的,从中受益的例外情形,债权人应该就担保人从中受益承担举证责任。男方的担保行为不属于家事代理,是属于一种个人行为,夫妻在法律有存在独立人格,能够以独立的人格从事与婚姻无关的活动,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两人的个人信用也不能划等号,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夫妻一方为他人提供担保配偶就要提供担保责任,因此妻子不应该对此担保承担责任。
长沙婚姻律师:婚后房产问题 一般情况下,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又没有明确约定的话,不管产权证写的是谁的名字,都应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购置房屋时,父母出资又无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该出资在法律上认定为是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所以不影响其为夫妻共同产的结果。 但要注意的是,婚后买房,只写一方的名字也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案例一: 丙男与丁女结婚后,因为房子的首付是丁女父母出的钱,于是房产证上就写了丁女母亲的名字。虽然该房子的装修和家具钱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贷也是两人还的,但在离婚时房子却没有丙男的份。 分析:若房子是由夫妻一方的父母支付的首付,也因此在房产证上写了夫妻一方父母的名字,虽然后面的贷款由两夫妻共同负担,但是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父母所有。 案例二: 甲男与乙女结婚后,甲男的父母出全款给他们买了套房子,但有一个条件,就是房子一定要登记在甲男名下。几年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乙女却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分析:婚后,夫妻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则应认定为这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双方父母均出资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通过以上我们知道,即使夫妻在婚后买房,而只写一方名字的,此时也不能很肯定的就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分析处理。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团队考察云南八谦律师所 八谦是一家根植云南,服务中国,业务覆盖南亚东南亚地区的中国西部律师事务所,八谦是一家致力于提供最有社会价值与最有商业价值法律服务的云南律师事务所,八谦是一家通过中世律所联盟(SGLA)为客户提供国内和国际综合性法律服务解决方案的中国律师事务所。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始创于 1992 年设立的昆明求实律师事务所,是中国最早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2008年,云南照耀律师事务所(由昆明求实律师事务所更名)、云南律证律师事务所、云南兴天平律师事务所与云南部分优秀律师团队共同组建了云南八谦律师集团,成就了云南省第一家“百人大所”,也是目前云南省设立资产最大、唯一的一家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历经20年律所传承与10年品牌磨砺,八谦已经成长为中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之一。 今天,在商事法律服务与争议解决领域,八谦已经处于云南律所领先地位。在政府与国有企业法律服务领域,八谦已经处于中国西部律所领先地位。在南亚与东南亚法律服务领域,八谦已经处于中国律所领先地位。 “八谦”取意“八风不动,谦谦君子”。 “八风”为利、衰、毁、誉、称、讥、苦、乐四顺四逆八件事。 “八风不动”为佛学中的极高境界。 “谦”来源于中国儒学和易学,是极高的品德修为。 “八谦”意在志存高远而又虚怀若谷,以高尚的品德、精深的业务专长扎根于法律服务领域,不论身处顺境还是在逆境,永恒不变的是八谦对客户合法权益的全力维护和对法律的公平正义的无上追求! 2017年6月20日,湖南联合创业律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献、杨波、马家文、陈飚律师等一行五人考察了该所,与该所负责人就律师所发展方向、发展模式、管理方案等进行了深入交流。 八谦律师楼外貌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周静芬、马家文、杨波、连高鹏(八谦所高级合伙人)、张献、陈飚(从左至右)合影留念。
长沙婚姻律师关于财产的小知识 1.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证才算结婚。所以,宴请了亲朋好友、办了酒席但是没有领证,在法律上是不算结婚的。 2.老公的财产,婚前的房子车子,离婚的时候没有老婆的份,但是老公的收入,在婚内有女方一半,所以找一个会赚钱的老公比找一个爸妈有钱的老公要相对靠谱; 3.年轻女子容易迷恋财富,但是离婚的时候分不到财产也不奇怪,光卖肉还不够,最好懂法; 孩子有时会被判给实际控制孩子的那一方,因为法官不想做执行庭没办法执行的判决; 4.关于净身出户 官方根本没有这玩意儿,无论你犯多大的错,你都不可能被净身or把对方净身。除非自己说好的,什么出轨就裸滚,那就遵守呗。 5.女方可以多买首饰,金耳环金戒指金项链,离婚了都属于女方个人物品,不在共同财产范围内,虽然可能大部分拿老公的钱买的,贵金属也比较保值,就算不离婚以后还能卖了应急,比较保险。 6.哪些是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写明只给一方)。 注意,结婚后一方个人财产产生的收益不一定为共同财产,比如你婚前的房子婚后拿去出租,租金为个人财产,房子增值了,增值部分也是个人的,再有股权收益也是个人的等等。(法律术语为“孳息”“自然增值部分”仍为个人所有) 7.哪些是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对另一方不信任时可以采用);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衣服鞋啊等价值较小的)。 商业保险属于个人财产,离婚不分。 8.《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五条 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So~儿媳并无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 9.商业保险属于个人财产,离婚不分 10.关于结婚彩礼?如果双方未能最终结婚或婚后未共同生活,女方有义务返还已收取的彩礼。
长沙婚姻律师:离婚如何维权 情和婚姻的基础是什么呢?忠诚、信任和妥协。。。当一个人非常疼爱你,但却出轨,小编不认为这是爱情。当一个人非常重视你,但却一直不相信你,这也不是好的婚姻。忠于爱情,信任爱人,相互牺牲,这就是婚姻。 常言道:婚姻需要经营,但如若有一天你发现,再怎么用心经营也挽回不来已经破碎的婚姻关系,你会怎么处理?生活中处处存在不可预知的变量,女人作为稍弱势的群体,婚姻走到尽头,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了另外一个烧脑的问题。很多女人在得知男人出轨后,希望可以让对方净身出户,下面小编就结合一个案例来说一下。 结婚后男方爱赌博,每年挣的钱都所剩无几,我们有一儿一女,朋友说他出轨,但是我没有证据,现在他要求协议离婚,房子过户在子女名下,房子,车子共价20万平分,孩子一人一个都有我带,他付收入的30%作抚养费,按月付,请问这样对我来说公平吗?我能要求让他净身出户吗? 本案中,女方认为不公平或者主张要求多分财产的理由有两个:一个是男方出轨;另一个是男方有赌博恶性行为。但是实际诉讼中,尤其是起诉离婚,相应的分割财产是讲求证据的。一方面是出轨,女方并无证据支持,没有具体的证据证明,不好主张;另一方面针对赌博,不是法律规定的可以损害赔偿的事由,所以实践中主张损害赔偿或者具体多分财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只要双方不违背个人意愿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的协商进行划分。所以说女方存在与男方协商的可能性,可以通过法院与男方协商解决,或者通过调解协议和男方进一步沟通,以达到利益的更大化。
长沙婚姻律师怎么判定离婚 在我国《婚姻法》关于诉讼离婚的法定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对离婚案件来说,夫妻感情具有浓厚的个性化主观色彩和深层次的隐秘性,如何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确实是此类案件审判实务中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实践中,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不少法院主要有以下三中认定方式: 1)是否存在法定的离婚事由。如果存在《婚姻法》规定的五种具体事由,除非出现特殊情况,否则一般都会准予离婚。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就应慎重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前述特殊情况一般是指《婚姻法》第3条、第13条、第34条关于军婚和妻子在怀孕、妊娠期间两种情形。 2)看离婚次数。如果离婚当事人首次到法院要求离婚,除非双方都协商好离婚(除存在《婚姻法》中规定的5种情形),一般不应准予离婚。在过了六个月后,如果当事人再次起诉离婚,就应当准予离婚。 3)综合情况。审理离婚案件,不仅要看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还要考虑婚生子女的利益及社会效果。也即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法官往往还会考虑离婚是否会对子女或一方造成伤害,如果存在的话,即使夫妻感情事实上已经破裂,离婚也将不被准许,仍必须维持下去。 总之,婚姻基础是否牢固、婚后感情发展是否良好及有无和好可能等因素,都是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参考标准,通过对这些内容进行评估判断,可以比较客观地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婚姻法律师告诉你婚姻欺骗的问题 长沙婚姻法律师发现在我们的很多咨询中,都存在这样的情况,就是在婚姻中,其中的一方是抱着一种目的来结婚的,完成这种目的之后就想离婚了,所以很多人都想知道这种婚姻欺骗行为能不能成为离婚索赔的依据,是否是一种违法行为。 为了金钱结婚、为了户口结婚,在现在这个浮躁的社会屡见不鲜,很多人在离婚时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最近热播的日本律政剧《legal high》中,也出现了丈夫发现妻子曾经整容,觉得受到欺骗和背叛,难以接受,起诉要求妻子赔偿自己精神损失的剧情。那么在结婚前,一方隐瞒了某些真实情况或作出虚假陈述,比如收入、财产、职业、学历、婚姻状况、身体状况(包括健康和容貌),配偶能否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呢? 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只有在下列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很明显,“婚姻欺骗”行为不属于上述四种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虽然现行法律不支持,但从法理上我认为在一定条件下,应该支持。一个人为婚姻家庭付出大量的金钱物质和心血情感,如果婚姻是建立在欺骗的基础上,或者因为欺骗而破裂的,那么受骗方应该得到补偿。至于如何量化,是立法技术和司法自由裁量尺度的问题。
长沙婚姻法律师心目中的婚姻 作为一个长沙婚姻法律师,看到过很多因婚姻而产生的不幸,现在仔细想来,也许并非因为婚姻本身的性质而给结合的两人带来不幸福,只是因为结婚的两个人不懂婚姻的真正意义。 很多人都说两个人的长期稳定婚姻关系,就是一起生活久了,经过磨合与接纳,不论生活习惯还是情趣爱好甚至是做事方式,都形成了两人都接受的方式。经过时间的变迁,即便是感情淡化了,双方也会因为生活的实际需要,而选择继续在一起,因为分开的成本太高了。 邻居家有一对老夫妻,张爷爷和王奶奶是解放初期的大学生,在那个时代,他们绝对是高级知识分子,属于社会的上层,而老两口的子女很少,孙子孙女又长期不在身边,所以老两口从小就对我很好。 原本但他们好像很少同时出现,大概是因为电视剧看多了的缘故,小时候特别不懂事的以为他们也是传统封建的包办婚姻,没有太深的感情,直到爷爷按照我们回族习俗下葬的前一天晚上,我和妈妈也以子孙后辈的身份整夜陪在清真寺,听到王奶奶拉住我妈妈的手说的话,我才知道自己小时候的想法有多幼稚。 张爷爷走了,王奶奶并没有大哭大闹,而是很平静,但是一只在反复的说,张爷爷临走前,想吃王奶奶拿手的葱油饼,但奶奶当时考虑会不好消化,就没做,结果张爷爷当天晚上就离开了人世。王奶奶特别后悔,觉得爷爷临死之前想吃的东西,她都没有帮他完成。而爷爷很喜欢他买的那些皮鞋,但奶奶总是节约勤俭,不让他穿,让他穿破了旧鞋在换新的。可是这么多新鞋,张爷爷没穿就撒手人寰了。所以王奶奶一直在说,自己有多后悔,有多对不起他… 王奶奶在那里断断续续还说了很多,没有一句关于我爱你,也没有渲染夫妻几十年的感情,而全部都是些生活的琐碎,因为太琐碎,以至于我已经记不清王奶奶说了什么,详细的已经记不太清了,只记得,那时候看着王奶奶红肿的双眼和苍白无一丝血色的脸,王奶奶说着,我哭着,不知道在哭什么,但就是被感动,很感动。 老人说,结婚之前没见过面,但仍然过好了一生,因为其实婚姻就是相互适应、包容和迁就的过程。如果不能做到,就难以幸福,婚姻就容易亮起红灯,导致分道扬镳。于是,一直恐婚的我突然发现,也许这才是婚姻,或许这就是爱情。
长沙婚姻法律师为躲避债务的假离婚是犯罪?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如果夫妻一方为躲避还债而假离婚,这样的行为属于诈骗吗?看看法妞律师怎么说? 男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借有外债百余万元,为了躲避债务与妻子离婚并将所有财产转移到前妻名下,离婚时约定债务由男子一人承担。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如何追债?是否可以申请执行其前妻名下财产?该男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产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除非能证明这个债务属于赌债,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其他是都是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这样的话如果男方是为了转移逃避债务,通过假离婚的方式把所有财产转移到妻子名下,这种转移只能在男女双方之间产生一个效率,不能对付第三人的,对于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把夫妻双方作为共同债务人,作为被告,诉讼到法院,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这笔婚姻期间的共同债务。 根据以上描述的情况,就不需要把他前妻列入为被执行人进行执行了,他可以在诉讼中直接把男女双方作为共同被告,来主张双方对于这笔债务有一个连带的赔偿责任。这样在最终的判决中,法院确定后就不需要单独把女方被列为被申请人了。至于能否构成诈骗,不一定能构成诈骗,因为诈骗是一个刑事范畴,是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的,这种案件也不能当做是自诉案件,所以可以通过民事案件主张这笔债务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要求双方承担民事的连带偿还责任。
婚姻法律师告诉你法院的一般处理原则 1.对“净身出户”的处理 无论你犯多大的错,你都不可能被净身出户,在处理财产时有可能有所倾斜。除非你约定主动放弃分割财产。 2.在处理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上 这个“出轨”不是指暧昧关系,至少要有什么实质性关系的进展,要不然法官是不会采纳的。 3.指望婚姻法中的例外规定很大程度上打破平分财产的原则 赔偿数额基本不会太离谱,除非对方自己愿意,一般情况下分割财产时稍加倾斜。 4.孩子抚养权争夺处理规则 一切以孩子为中心,能不改变孩子现在的生活环境是最好的做法,综合判断看哪一方对孩子的未来成长更有利为准则。 5、关于协议离婚PK诉讼离婚 去法院的好处就是可以拿到一份官方的法律文书,万一之前说好的对方不干了,你就上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诉讼费是要付出的。民政离婚结婚不收钱,只收工本费。离婚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都会减少不少,但前提是需要双方自愿。 7.关于家暴的认定 法官认定家暴不是夫妻吵架,要有一定的恶劣性质。原则是持续性的、经常性的。如果家里发生了严重性质的苗头,记得保留证据。什么照片、视频啦,让他给你签保证书什么的,再去医院,或者报警出警记录也是证据。 8、诉讼离婚的时间问题 一般离婚是适用简易程序的,要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
怎么找到离婚律师咨询 关于离婚,涉及到的很多都是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这个时候更多人是需要一个离婚律师咨询,但是如何去寻找到合适的离婚律师?你的问题又需要怎么解决?让我们通过下面的例子来看一看。 案例一:假如,甲与乙是夫妻关系,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向张三借款50万元。后甲因某种原因不想归还,于是,甲与乙商量以离婚的方式归避债务,甲在离婚时,将其名下所有财产都约定给乙方所有,这样甲名下则没有财产,此时,如果张三只起诉要求甲偿还财产,很有可能没有财产进行执行,但如果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张三可以要求乙与甲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保障自己的权益。关于这一社会现象,法律应如何规定才更有利于保护张三的权利呢? 案例二:甲与乙是夫妻关系,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甲为了使乙在离婚时得不到财产,故意找来张三进行协商,与张三编造虚假债务,说甲向张三借了50万元没有归还,于是张三要求甲与乙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该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则乙需要承担25万元的还款责任,那么如果该债务确实是甲的个人债务,乙没有享受到一分利益,或者就是虚假债务,如果此时,让乙共同承担,是不是对乙来说有失公平?对于这一社会现象,法律又该如何规定才能更有利于保护乙的权利呢? 通过上面两个问题,大家是否觉得,这两个案例极为相似,都是甲向张三借了50万元。所不同的是,一个是张三是善意的债权人,另一个张三则变成是恶意的串通者。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出现夫妻一方对外欠债的情况,在不知道真实内幕到底为何的情况下,如果正确分析出真实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是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其真正的难点在于,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所借的债务到底应该如何处理?处理这一问题,关键是要确定,该债务到底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间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离婚时,夫妻双方应该共同承担。但如果认定为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离婚时,只应由这一方自行承担,与其配偶没有关系。 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找离婚律师咨询其实是非常好的选择,不仅会给您一些诉讼上的帮助,也会有一些关于婚姻的法律知识提供。
离婚财产律师对于离婚的一些建议 1.关于净身出户 官方根本没有这玩意儿,无论你犯多大的错,你都不可能被净身or把对方净身。除非自己说好的,什么出轨就裸滚,那就遵守呗。所谓自己作的死,跪哭完。 2.关于现在出轨的精神损害赔偿 不要把没有实质性进展的暧昧关系判定为出轨,至少也要拿出一些关键性的证据出来,法官也是人,他也会有自己的想法的,但是你总要有让法官去做判决的东西。 3.指望婚姻法中的例外规定很大程度上打破平分财产的原则 赔偿数额基本不会突破天际的,你也不是马云他儿媳妇他儿子,哪儿来那么多财产赔你。突破天际的数额,除非对方自己愿意,要不然法官大人下不去这个手。 4.关于孩子抚养权的争夺 一切以孩子为中心,能不改变孩子现在的生活环境是最好的做法,先想想自己能给孩子带来什么。 5.关于婚前协议 也说说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大家不想上法院打算自己跑民政解决,那随便你们怎么作吧。万一你跑法院了,恕法官大人不接受,基本会以“当时你们决定的时候木有考虑孩子的实际情况”而原路打回。 6.关于协议离婚PK诉讼离婚 在大家都愿意和平处理事情的时候,一定是协议到民政局最好吗。也不一定,去法院的好处就是可以拿到一份官方的法律文书,万一之前说好的对方不干了,你就阔以牛鼻哄哄上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既然你动用了官家的力量那就是要出诉讼费的哟。然后现在民政离婚结婚不收钱啦,工本费那种。 7.关于家暴那点事儿 法官大人认的家暴不是夫妻吵架,要有一定的恶劣性质。原则是持续性的、经常性的,那种你扇我一把掌,我给你来排山倒海的打架不是。偶尔你老婆对你动的手,那是爱的鞭策,法官大人才不管呢。如果家里发生了严重性质的苗头,记得保留证据。什么照片、视频啦,让他给你签保证书什么的,再去医院。 8.关于诉讼离婚的时间 一般离婚是适用简易程序的,要3个月。战线不知不觉被你萌自己给拉长了,那就要简转普,6个月。或者有些案件一上来就得适用普通程序,那就6个月呗。 9.关于能不能离婚 当然可以,时间长短。没有家暴虐待重婚遗弃同居这些法定离婚理由,或者自称有这些但没证据的,基本想第一次起诉完事就别想了。拿到判决书or裁定书后乖乖等6个月,再上法院。 10. 关于儿媳赡养公婆 儿媳并无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依据继承法,配偶死亡后,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或女婿,应为其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
告诉你离婚为什么要请律师 虽然人们常说“第一次起诉一般不判离”,但是这并不是绝对的。法院对于是否可以判决离婚,判断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有丰富经验的离婚财产律师在进行诉讼判决和调节的时候可以帮你提高很高的成功率,最重要的是帮助你解决很多法律和诉讼相关的问题。 所以,希望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是吧? 如果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律师的指导,极有可能选择错离婚的理由这个方向,也有可能在庭审过程中说错话,如果法庭上说错了话,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庭审笔录可以作为后续离婚诉讼的证据使用,以后即使委托律师介入,律师想帮你修改都无能为力了,极有可能出现数次起诉离婚也离不掉的悲剧。 起诉离婚后就提供了很好的离婚调解机会。如果不请律师的话,由于双方可能具有极强的抵触情绪,双方协商很难达成一致。自己直接出面,“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很难冷静下来,更别说营造好的谈判氛围了,或者提出的离婚方案根本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的介入不是帮助你去在法庭上辩论,而是用其丰富的诉讼经验和法律知识帮助你准备好一些加大你话语权的材料,通过程序变通制定对双方均有利的谈判方案,跟对方讲述法律的具体规定,去除对方不合法的要求,缩小双方的差距,这样就大大增加了谈判成功的几率。
离婚请律师要多少钱? 国家有统一的律师费用规定标准,但是在各省甚至是各律所都会有多多少少的浮动,总体来说差别不大,你所需要的仅仅是一个耐心负责的离婚律师帮你解决很多法律上的问题,从而获得更多相关的权益。 离婚官司涉及到的更多是财产和孩子相关的问题,如果个人对于法律相关知识不了解,也没有什么官司的经验,真的去争取的时候可能就会吃亏。 所以离婚官司不需要想,必须请律师,这牵扯几个方面的法律问题。你自己如何在法庭上说清楚,你的合法权益又如何保障。大多数人会遇到如下问题: 1.想离婚你是否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如有抓紧时间把证据找全不懂的你还要问律师。只有完善了证据你才有可能让另一方无法抗拒。 2.孩子归属哪一方,那需要提交很多证明,双方一起生活时,没有照顾家没有管理过孩子等证据。同时也要证明自己如何照顾孩子,如何照顾家,如何孝顺双方父母这对你有很大的帮助。 3.孩子的抚养费问题。 4.还有相应的问题律师会全面的替你考虑,你请律师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抓紧时间不要在耽搁了。 法官也是人,也会有感情倾向,如果有充足的证据表明你在结婚期间是付出了很多又是受害方的话,法官也是有一些心理偏向的。